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协会简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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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市循环经济协会简介         

       

       上海市循环经济协会是经上海市民政局、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批准(2017年12月26日)由原上海市资源综合利用协会(1997~2017)更名成立的社团法人组织,始建于1997年1月。上海市经济团体联合会(上海市工业经济联合会)的副会长单位。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于2015年12月授予协会“中国社会组织评估 5A”证书。现有会员单位 208 家。

 

       上海作为一个人口众多、自然资源相对匮乏、环境容量有限的特大型城市,发展循环经济产业,推进资源的综合利用、节约利用,不仅意义重大,而且十分紧迫。更名“上海市循环经济协会”适应了建设上海生态文明国际大都市、实现绿色发展的需要。


       上海市循环经济协会的业务主管部门是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。协会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,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》;坚持“服务企业、服务政府、服务社会”的办会宗旨,发挥政府联系企业的桥梁纽带和组织协调作用,服务企业、规范行业、发展产业;以“创新、协调、绿色、开放、共享”的理念,按照“减量化、再利用、资源化”原则,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,构建绿色循环低碳型产业体系,促进资源再生循环利用产业化和绿色消费,形成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;充分运用互联网、大数据、云计算、共享平台等信息化技术和新经济模式,加快产业转型升级,推进重点行业、重点领域、重点企业、重点园区循环化、低碳化、绿色化发展;提高资源利用效率、防治环境污染、确保城市安全,加快上海建成生态文明城市,实现可持续发展。


       协会业务范围:协调专业工作、调研行业信息、推进循环化改造、示范试点,制定行业标准,开展政策技术咨询、会展会务、业务培训等(涉及行政许可的,凭许可证开展业务)。


       协会同时受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委托,履行上海市推进清洁生产办公室、上海市燃煤(重油)锅炉清洁能源替代推进办公室、上海市工业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协调推进办公室等的管理职能,开展日常工作。


       协会下设办公室、会员工作部、行业发展部、咨询服务部、清洁生产部;设立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、再制造与再生利用、资源综合利用发电、船舶、冶金渣、粉煤灰、集中供热热电联产等专业委员会。


       会长:陈 臻(021-60805089 13801741326)
       秘书长:蔡智刚( 021-60805227 18018882089)
       地址:上海市虹口区中山北一路121号A1幢714、715室
       邮编:200083    传真:60805091

       网址:www.shace.org.c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