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下达《叉车电池系统梯次利用锂离子电池产品技术要求》团体标准立项和制定计划的通知
沪循协[2024]27号
上海动力电池循环利用中心有限公司等单位:
根据《上海市实施〈团体标准管理规定〉办法》和《上海市循环经济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我协会于2024年7月25日组织专家对你单位提出的《叉车电池系统 梯次利用锂离子电池产品技术要求》团体标准进行立项审议;经你单位自述、专家质询和讨论,及审查委员会投票表决,申报项目符合立项条件,现予以立项。
请你司按照上海市循环经济协会标准化工作要求,在接到本通知二个月内报送《标准编制工作大纲》,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标准的编写;并在计划执行中加强协调,广泛征求意见,确保标准质量,按期完成团体标准制定任务。
上海市循环经济协会
2024年11月5日
2024-11-05 15: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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