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批准发布《电动汽车废旧电驱动总成再制造价值评估规范》团体标准的公示
沪循协[2024]17号
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上海市循环经济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》(沪循协〔2022〕18号)有关规定,由鑫广再生资源(上海)有限公司会同相关单位编制的《电动汽车废旧电驱动总成再制造价值评估规范》团体标准,经立项、讨论、征求意见,并由协会标委会组织专家组审查通过,即将批准发布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自2024年8月7日至2024年8月13日。如有异议者,可在公示期内与上海市循环经济协会进行联系。
联系人:陈斐韵 18019038801。
附件3《电动汽车废旧电驱动总成再制造价值评估规范》征求意见汇总表
上海市循环经济协会
2024年8月7日
2024-08-07 15:12
地址:上海市中山北一路121号A1幢714、715室 邮编:200083
联系电话:021-60805087 传真:021-60805091 Email: 18918883709@163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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