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批准发布《电动汽车废旧电驱动总成再制造价值评估规范》团体标准的公示

沪循协[2024]17号

 

各有关单位:

 

 根据《上海市循环经济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》(沪循协〔2022〕18号)有关规定,由鑫广再生资源(上海)有限公司会同相关单位编制的《电动汽车废旧电驱动总成再制造价值评估规范》团体标准,经立项、讨论、征求意见,并由协会标委会组织专家组审查通过,即将批准发布,现予以公示。

 

 公示期自2024年8月7日至2024年8月13日。如有异议者,可在公示期内与上海市循环经济协会进行联系。

 联系人:陈斐韵  18019038801。

 

 

附件1《电动汽车废旧电驱动总成再制造价值评估规范》报批稿

附件2《电动汽车废旧电驱动总成再制造价值评估规范》编制说明

附件3《电动汽车废旧电驱动总成再制造价值评估规范》征求意见汇总表

 

 

 

上海市循环经济协会

2024年8月7日

 

 

创建时间:2024-08-07 15:1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