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市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第三方评价结果公示 (总第八批)

沪循协[2024]11号

 

 根据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、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《关于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(沪经信节[2019]271号)》要求“第三方服务机构在评价结束后,向企业及时出具评价报告,报市经济信息化委备案,并在指定网站公布评价结果,公示期满后有效。第三方服务机构对评价报告负责”,依据《关于协助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工作的函》(沪经信节[2019]11号),上海市循环经济协会受市经济信息化委的委托,对以下1家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机构评价的3家企业3个项目的评价结果公示如下:

 

 一、评价机构:上海点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

           

序号 企业名称 所在区 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 综合利用 享受政策 报告日期
产品名称 所得税 增值税
1 上海华电奉贤热电有限公司 奉贤区 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余热、余压 电力、热力; / 100% 2024.4.24
2 上海华电集科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 中国(上海)自由贸易试验区 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余热、余压 电力、热力; / 100% 2024.4.24
3 上海华电闵行能源有限公司 闵行区 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余热、余压 电力、热力; / 100% 2024.4.24

 

 

 

 

 

上海市循环经济协会

2024年4月26日

创建时间:2024-04-26 14:5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