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商请提供本市享受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企业2020年上半年度相关统计信息的通知

沪循协 [2020] 015号

各有关单位:

根据工信部《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》(2018年第26号)要求,受市经济信息化委委托,对本市享受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企业于2020年1月至6月完成各项生产、经济指标开展统计工作。具体要求如下:

一、《上海市资源综合利用统计表》(见附件一)填报要求。

1、请严格按照“填表说明”(见附件二)填报,如有问题可来电咨询

2、上报数据要全面、真实,对上报的数据负责。

3、若企业注册和生产地址有更改或企业统计人员有变动的,请及时告知我会并填写《企业统计人员信息表》(见附件三),以便今后工作联系。

二、《上海市资源综合利用统计表》统计报告期和范围。

1、统计报告期: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

2、统计范围:本市享受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企业。

三、《上海市资源综合利用统计表》上报时间和报送地址。

1、上报时间:2020年7月20日前,要求企业按时上报。

2、报送地址:中山北一路121号A1幢715室,邮编:200083。

四、《上海市资源综合利用统计表》报送形式。

1、按书面形式上报统计报表:除上报一份书面报表(要求签名和盖公章)外,同时要以电子word文档形式(数据完全与书面报表一致上报一份统计报表。

2、按电子文本形式上报统计报表:个别企业若快递报送书面报表实有困难,可上报一份签名及盖公章扫描后的统计报表外,同时以电子word文档形式(数据完全与扫描报表一致上报一份统计报表。

《上海市资源综合利用统计表》要求企业负责人和统计员两人签名并要盖好单位公章后报送我会。

电子报表请发到18017249418@163.com邮箱。发送电子报表时请标明注册所在区单位简称。

联系人:吴张妹  电话:60805159   手机: 18017249418

附件一:《上海市资源综合利用统计表》

附件二:《上海市资源综合利用统计表》填表说明

附件三:《企业统计人员信息表》

 

     

 

          上海市循环经济协会

       年七月八日

创建时间:2020-07-09 15:3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