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组织开展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

各有关单位:

 

  为加快引导废钢铁、废塑料、废旧轮胎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高质量发展,提高综合利用水平,根据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《关于组织开展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受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节能与综合利用处的委托,协会受理相关行业规范企业申报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

  一、申报内容

 

  从事废钢铁、废塑料、废旧轮胎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的企业,按照《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》(工信部公告2016第74号)、《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》(工信部公告2015第81号)、《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》(工信部公告2020第21号)、《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》(工信部公告2019第59号)及相关公告管理暂行办法,可自愿提出申请。符合规范准入条件的申报企业,如实填写相关申请书(申请书格式及内容见附件),并对各项要求的符合性作出详细说明。

 

  二、申报程序

 

  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1年5月15日前报送至协会,相关文件和填报要求见附件。协会组织专家进行会审后,于5月25日前推荐上报市经信委。上报材料包括企业纸质材料一式三份(单位盖章),并附光盘一份,电子版可发送至18918883709@163.com。

 

  三、有关要求

 

 (一)鼓励符合规范的企业与相关行业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,推动产业一体化发展;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集团化发展,构建完善的区域加工配送体系,带动产业链绿色化发展;鼓励再生利用企业合理布局,使加工配送能力与主产业布局协调发展。

 (二)对于国家已公告的行业规范企业,协会将组织开展现场调研;对于需要变更、撤销资格的企业,请于5月15日前报送至协会,协会经核实后于5月25日前上报市经信委。

 

  联系人:李敏 

  手机号:18918883709 

  座机号:60805087   

 

 

上海市循环经济协会

2021年4月12日

 

 

附件一:废钢铁加工行业

       1.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/filedownload/319524

       2. 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公告申请书/filedownload/319525

       3. 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/filedownload/319526

 

附件二: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

   1. 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/filedownload/319527

   2. 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暂行办法(附申请书)/filedownload/319528

 

附件三: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

    1.《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(2020 年本)》和《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(2020 年本)》公告/filedownload/319531

    2. 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(2020 年本)/filedownload/319529

    3. 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(2020 年本)附申请书/filedownload/319530

 

附件四: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

    1. 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(2019 年本)/filedownload/319533

    2. 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申请书/filedownload/319534

    3. 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(2019年本)/filedownload/319532

创建时间:2021-04-12 17:00